沈默的故事线_纠正版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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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默的故事线

  书接上文,夏浔意外的在人群中发现了自己的一个熟人沈默。大惊之下喊了出来。

  只见沈默忽然听见有人叫自己,诧异的寻声望去也发现了夏浔。竟也十分吃惊的叫了声“夏浔?!”

  这里交代一下,这沈默与夏浔原本是合租室友。这间合租屋共住了四人,经常失业在家混日子的夏浔,早出晚归的愤青沈默,每天加班的凤凰男杨凌和他的女朋友,城市富家女李姝。

  沈默本是一个二流医学院刚毕业的医学生,因为学历不够高,也没有什么关系。因此毕业后只能找到一份在社区医院实习的工作。

  这对原本有些心高气傲的沈默来说十分难以接受。因此常常显得有些愤青。

  其实二人并不熟,因为夏浔经常失业在家待着,这让心高气傲的沈默有点看不起他。也因为沈默经常早出晚归这跟经常当夜猫子的夏浔作息时间冲突,因此二人平时没多少交集,仅仅是点头之交。

  但是在此时此地二人遇见彼此却都十分激动,大有一种他乡遇故知之感。

  只见沈默和身边的人交代了几句便急匆匆的朝夏浔走来。二人面对面后先亲热的拥抱了一下,这让旁边的小桃花十分好奇。

  接着就听沈默问起“兄弟,你也到了这里?”

  夏浔答道“没错已经到了十天了。我以为只有我自己过来了,没想到还有你。”

  沈默接着说“我也是到了十天了,开始也以为只有自己过来了,没想到你也来了。”

  二人说完都有些心情复杂,欢喜的是因为在这种奇妙的时刻能遇见自己原先认识的人,多少有种吾道不孤的感觉。

  郁闷的是原本他们都以为自己才是这个故事的唯一主角,结果现在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配角甚至可能只是个龙套。

  紧接着二人同时想到了一个疑问“还有谁一起穿越过来了?”

  只见沈默刚要开口询问,夏浔冲他一摆手阻止了他。转身对自己身边的小桃花说道“这位是我以前的兄弟沈默,没想到在这里重逢了。你进去准备一些酒菜一会我与他要吃酒叙旧。”

  虽然小桃花对这二人的来历和关系十分好奇,虽然听见刚才二人的对话但是只觉得云山雾绕,完全不明所以。这时得了夏浔的吩咐只得先冲着沈默行礼道“奴家见过叔叔。”

  沈默也赶紧回礼道“这位是嫂子吧。你好,小弟沈默。”

  二人等小桃花进去后这才重新开始了对话。只见沈默表情古怪的揶揄道“可以啊,夏浔。这么快就开始建立自己的后宫了?还这么年轻?”

  夏浔只能报以苦笑,只能把自己这十天来的遭遇,隐去自己杀人强奸的情节,有所保留的和沈默说了一遍。

  沈默听完后不禁感叹了一声“兄弟你命可真大!”

  接着夏浔同样问起了沈默这十天的经历,只见沈默先叹了口气缓缓的说道“其实我比你也好不了多少……”

  原来当夏浔刚醒来被野狼追的时候,沈默恰巧也在现场。只不过由于二人当时身处一片草地中,又都是躺着出生的。因为视线的关系二人都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彼此。

  只听沈默开始讲起了自己的经历。

  沈默是被人踩醒的!沈默那天晚上照常下了夜班回家休息。直到睡梦中感觉有人踩了自己一脚,猛然惊醒后便看到一个人影被自己绊倒后接着又跑了过去。

  沈默还没反应过来,正准备开口大骂接着便看见一只狼又从自己身边跑过去。吓得沈默赶紧躺下装死。

  沈默等了两钟见没了动静,赶忙站起来,朝着与野狼相反的方向跑了。

  没跑两步沈默也被一个什么东西绊倒了。仔细一看居然是一头死鹿,沈默凭借专业的医学知识马上判断出这头鹿刚死不久还很新鲜。

  电光火石间,沈默没有浪费时间去想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这里。他心里马上就做出了当下对自己最有利的决定,扛起死鹿就跑。

  不愧是当医生的,心里素质和决断力明显高出身为屌丝的夏浔一大截。

  夏浔听到沈默把一个被野狼追的人绊倒后表情十分古怪。

  沈默扛着小鹿跑了几百米后也感觉体力不支了。虽然平时沈默注意锻炼身体素质比夏浔好多了。但是此时扛着一个几十斤的东西跑了几百米也觉得力不从心。

  正巧沈默看见前面有一片树林,于是马上跑了过去。先将小鹿费力的运到一棵树上接着自己迅速爬到另外一棵上躲避。

  果然没过多久之前那只野狼就找了过来,在沈默和死鹿藏身的树之间来回徘徊嚎叫。(求野狼此时的心里阴影面积)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平时多掌握一些野外生存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性。夏浔遇见野狼只能玩命的跑,而沈默却能狼口夺食。

  就这样沈默和野狼在这个树林里对峙了一夜,直到天亮后野狼才不甘心的离去?

  沈默又等了一会后确定了野狼不会回来了后赶忙爬下树,把死鹿脱下来。找了一个空旷点的地方开始分解小鹿和准备生火熏烤。

  各位可能要问沈默拿什么分解小鹿?其实很多医生都有随身携带各种医疗用品的习惯。沈默的习惯就是随身携带一把新的手术刀,一来他觉得很酷,二来必要时可以防身他用。

  还有就是很多医生因为工作强度大,不规律,以及经常要处理紧急情况。因此很多医生都有穿着衣服睡觉的习惯,沈默也不例外。

  凭借这自己的手术刀和钻木取火的技术,沈默到了傍晚就美美的吃了一顿烤鹿肉。不像夏浔大腿挨了一刀后只能啃个发馊的黑馍馍。

  这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吃完鹿肉后沈默用自己的白大褂打包好剩下的鹿肉。然后找到了一棵比较舒适的大树,躺在上面美美的睡了一觉。

  就这样沈默白天赶路吃鹿肉,晚上在树上或者岩石上休息,终于在两天后离开了这片大自然,来到了有人烟的地方。

  沈默来到的地方是一个叫做燕郊的小镇。对这个名字这时候有些人会觉得很熟悉,不过那时候大都附近确实也有一个小镇叫燕郊镇。毕竟北京就是燕京,在春秋战国时的燕国就有大量人口在此地生活。

  这里补充一下题外话,有人可能觉得奇怪为什么夏浔和沈默两人这现代人的穿着和打扮,古人看到了为什么不感觉奇怪?

  因为这是在元朝,元朝是一个多民族混居的国家,蒙古人,金人,契丹人,西夏人,汉人甚至阿拉伯人,朝鲜人,日本人。什么人都有,各种奇装异服元朝的百姓早就见怪不怪了。

  书归正传,沈默先是用剩下的一部分烤鹿肉和一个汉人百姓家换了些清水和干粮。顺便打听到了现在是至正三年九月,所在地在中书省河北路霸州昌平县。

  沈默知道这些消息足足比夏浔早了好几天,凭借丰富的历史知识沈默马上意识到至正三年离历史上记载的黄河泛滥,红巾军造反只剩下一年时间了。

  此时的沈默还不知道,自己不是唯一的主角。只觉得上天把自己拉来这里肯定是为了让自己大展拳脚,成就一部爽文传奇。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作者早就说过了这部小说里就没有什么主角光环,甚至于他是不是主角都不好说。

  沈默的黄金开局让他比夏浔多了一步先机。但是不同的经历会造就不同的命运和发展轨迹。沈默又会经历些什么呢?他还会一直这么幸运吗?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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