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_偏执甜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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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三个人的注意力同时被吸引。

  程慕洲把车子靠边停下,陈来弟看到自己的父母也在其中,第一个打开车门下去,然后快步走向人群。

  一步步走近,她听见一声狗叫,低低的声音凄凉无助。

  等她费力地挤进人群一看,果然是自家那条黄色的小土狗,此时正被关在铁笼里,蜷缩成一团,往日那双明亮的眼睛,变得黯淡无神。

  仔细一看,似乎还有泪花在打转。

  而她的父母,则正在跟狗贩子讲价钱。

  陈来弟瞬间不淡定了,“爸妈,你们在干什么?要卖了阿黄?”

  “不卖了留着干什么?”陈妈低头看看狗,有些嫌弃,“又不需要它看门了,每天还吃那么多,谁养得起。”

  陈来弟:“……”

  其实狗在他们家真的很可怜,每天不仅要被铁链栓在门口风吹日晒,一日两餐也只有冷水泡锅底起的锅巴。

  何谈吃得多?养不起更是无稽之谈。

  无非就是他们嫌麻烦,不想养了而已。

  程未遗跟程慕洲一同走过来,就听见陈来弟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我不同意。大不了以后我少吃点,把我的粮食分一半给它。”

  “或者以后我一天就吃两顿。”

  “你不同意我也卖了。”陈妈根本不顾及自己女儿的感受,直接跟狗贩子算钱了,“刚刚说的是多少来着?一百二?是不是有点太少了?再加点儿呗。”

  说起来这狗也养三四年了,才一百二好像真的不大划算。

  “不少了。”狗贩子直言:“你们家的狗太瘦,根本没几斤肉,给你一百二我都算亏的。”

  程未遗透过缝隙,看见人群中间的铁笼子里关着一条狗,笼子很小很拥挤,它的四条腿都缩在了一起,并且在微微发抖,可怜兮兮。

  正如狗贩子所说的,这狗非常瘦,没多少肉,看着有点儿像以前外公养的大黄。但大黄比它壮实多了,每天都会冲她摇头摆尾,非常有灵性。

  只可惜后来让偷狗贼给偷走了。

  依稀记得,那天她坐在院子里哭到大半夜,直到声音嘶哑,才慢慢在外公的怀里睡去。

  “我就是不想卖。”

  陈来弟见狗贩子已经掏出了钱,只要这钱一到她妈手里,阿黄就再也不属于他们家了。落入狗贩子手中的遭遇可想而知。

  突然间,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勇气,两只手死死抱住了她妈的胳膊,恳求道:“妈我求你了,别卖阿黄好不好?”

  “它那么听话,卖了会被人吃掉的。”

  这时,人群里不知道谁说了一句:“狗本来就是用来吃的,有什么好舍不得的,不就跟鸡鸭鹅一个样。”

  有个苍老的声音附和,“来弟她妈,一百二可以了,不亏。”

  程未遗居然从这语气里,听出了一丝羡慕。

  “去,你给我回家。”陈妈喜滋滋地接下钱,在陈来弟面前甩了甩,“卖了还能得到点儿钱,不卖能得到什么?”

  不卖能得到忠诚,能得到一份连钱都买不来的真挚感情。

  陈来弟觉得自己的喉头有什么东西哽住了,这些话一个字都说不出口,脸上挂着一串晶莹的泪。

  她眼睁睁地看着阿黄被抬起,准备放进三轮车,却如同一个废人一般,什么也做不了。

  这时,笼子里的阿黄貌似已经意识到自己要离开主人了,突然开始变得不安,想站起来,奈何空间太小,怎么都站不起来。

  于是只能把爪子探出来,同时嘴里发出无助的求救声。

  程未遗的心逐渐揪了起来,然后两条腿仿佛不再受她的控制,不由自主地走到狗笼前。

  她将手伸进去轻抚狗头,这才引起镇民们的注意,纷纷在好奇这个小姑娘是从哪里来的。

  “乖啊。”程未遗嘴角上扬,扭头问程慕洲:“我们把它买下来好吗?”

  程慕洲也走了过来,“你喜欢?”

  是吧。她是喜欢狗的。

  但主要原因是,“我觉得它长得,有点像以前我跟外公外婆养的大黄。”

  程慕洲没见过大黄,自然不知道长什么样,不过只要是程未遗想要的,能力范围内,他都会无条件满足。

  于是立马看向狗贩子,跟他商量买下狗。

  现在城里大部分家庭都养的有狗,带回去当个宠物也不错,小土狗长得还挺精神,并不比一些国外的品种差。

  然而狗贩子见两人穿着谈吐不凡,随即动起了歪心思,张口就要五百,坐地涨了三百八十块钱。

  陈来弟她妈一听,脸立马黑了,“你刚刚一百二买去的,凭什么卖到五百?”

  那她不是亏大发了?

  程慕洲倒是并不介意这一点,中间商赚差价无何不可,也不想在这里耽误太多时间,直接掏出皮夹,从里面抽出五百准备递给狗贩子。

  忽然,一只黝黑粗糙的手拦住了他。

  陈妈一个箭步上前,把手里的一百二十块塞回狗贩子手里,气势汹汹,“这狗我不卖了,钱给你,你把狗还给我。”

  “嘿,哪有你这么干事的?狗卖给我就是我的了。”狗贩子显然不同意。

  只是他不知道,自己碰上的是整个临泉镇最难缠的一个女人,哪里会愿意吃哑巴亏,让他把如意算盘打得当当响。

  陈爸见有机会小捞上一笔,赶紧给老婆帮起了忙,直接一把抱起狗笼,强行要回了狗。

  狗贩子气得鼻子里都快喷出火了,寡不敌众,只能收回狗笼,骂骂咧咧地开着车走了。

  陈来弟大大地松了口气,一直悬着的心,终于缓缓落回原处。还好,阿黄不用变成别人餐桌上的菜了。

  “这个……那什么,你俩不是我们镇的吧?”陈妈总算注意到了这一点。

  其他镇民也饶有兴趣地看着两人,一个瘦高的老者眼神中带有一丝异样。

  “不是。”程慕洲淡淡答,目光瞟向狗。

  应该是刚刚受到了惊吓,这会儿一直蹲在男主人脚边,寸步不离。

  陈妈跟着看过去,一把揪着狗耳朵把它拖过来,完全不顾它疼的嗷嗷直叫唤,笑上眉梢地对程慕洲说:“这狗就卖给你们了,还是挺听话的。”

  话音落地,两张百元大钞递到了她的面前。

  她一怔,表情凝滞住,“不……不是五百吗?”

  怎么一下降了三百?

  程慕洲眉头挑起,眉眼间充斥着不屑,“你之前是一百二卖出去的,现在我给你两百,已经多赚了八十,还不满足?”

  “哎,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刚刚还是五百呢。”陈妈瞬间暴躁起来。

  程未遗侧过脸看向程慕洲,原先柔和的脸部线条,变得略显清冷。

  他是在对陈来弟她妈的做法,表示不满吧。的确是比狗贩子要讨厌得多。

  “妈。”陈来弟走过来劝说:“两百够多了,你把狗卖给他们吧。”

  “不卖!”陈妈就像个泼妇无赖,“没有五百块,我是不可能卖给他们的。”

  程未遗轻蔑一笑,语气轻而平缓,“那你可要想清楚了,现在不卖,以后绝对卖不出一百五的价格。”

  “再说,两百块足够给你儿子买身新衣服了。”

  陈来弟的弟弟陈家宝,正好往这边走来,手里举着一个冰棍啃着,大摇大摆的步伐,像极了地主家横行霸道的土少爷。

  他比陈来弟小四岁,这会儿应该在上初中。

  “你怎么知道我有儿子?”

  陈妈这话刚问出口,人群中那个瘦高的老者就小步走了过来,仔细看看程未遗,不确定地问道:“这小姑娘,你是未遗吧?”

  “是程未遗吗?”

  程家只是这个小镇上,普通家庭其中之一,但几乎镇上所有人都认识他们,以前程未遗每次走在路上,都会被人指点着讨论。

  陈来弟时常跟她开玩笑,说整个镇上就她最出名了。

  可是这种出名,却并不光彩,更不值得炫耀。

  程未遗惊讶地看着眼前的老者,数秒过后,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如果说在这片土地上,除了外公外婆还有谁能算得上是对她好的。

  大概就只有堂外公程贵了。

  程贵是程未遗外公的堂弟,就住在他们前一户,平时家里蒸了馒头番薯,都会走后门上他们家,送上一两个给她吃。

  “是未遗吗?”老者又问了一遍,眼睛里多了些激动。

  “堂外公。”程未遗点点头,“是我。”

  最后狗被程慕洲花两百块买下了,程未遗向陈来弟讨了根软绳子,牵着它跟堂外公一起回去了。并替它改名为大黄。

  而关于她衣锦还乡这件事情,天还没断黑就在镇子上传遍了,所有人都在感叹她命好,麻雀变凤凰。

  更有八卦之人直接借着串门的名义,找上程家一探究竟,想看看那个黑瘦的丫头,到底变成什么样了。

  “程婶儿。”几个妇女挤在厨房门口打听,“听说是后妈家的舅舅,带着一起回来的?”

  程贵的老婆王秀一边洗锅准备做饭,一边笑着说:“是的,孩子趁着放假回来,祭拜一下她外公外婆。”

  “还挺有心的。”其中一个妇女扭头,看着停在门口的车,表情夸张,“啧啧,这车一看就贵的要死。”

  夜色悄然拉开帷幕,小镇被柔和的月光,温柔地包裹起来。

  王秀做了一桌子家常菜招待贵客,本以为大城市上来的阔少爷会嫌弃,还担心程未遗过了几年好日子也会吃不惯。

  没曾想两人都吃的挺香。

  晚饭过后,程贵找出钥匙,带着程未遗跟程慕洲去她原先的家里了。

  房子还完好无损的存在着,不仅院子里没有一棵杂草,屋子里也被老俩口给收拾的干干净净,十分整洁。

  程未遗手里牵着大黄,有种外公外婆随时会从屋里走出来的错觉。

  只可惜,狗都不是原来的狗了,已经离开的人,又怎么会再回来呢。

  “那晚上只能委屈你们在这里将就一下了。”

  程贵笑呵呵地说:“放心,两个房间的床单和被罩子,都是前些天刚洗干净的,还没有人睡过。”

  程慕洲点头,“给您添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程贵摆摆手,“屋子简陋,还怕你们住不习惯呢。”

  将两人安顿好后,他就回家了,老旧的屋子陷入沉寂之中。

  院子里传来阵阵蟋蟀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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